褒封妈祖64字封号解读
从宋绍兴二十六年 (1156)高宗皇帝封妈祖为“灵惠夫人”起,经宋、元、明、清四个朝代,历代帝王前后对妈祖进行了 36 次褒封,封号由“夫人”、“妃”、“天妃”, 直到“天后”。到清咸丰七年(1857),妈祖被褒封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福佑群生诚感咸孚显神赞顺垂慈笃祜安澜利运泽覃海宇恬波宣惠导流衍庆靖洋锡祉恩周德溥卫漕保泰振武绥疆天后之神”, 妈祖的封号达到 64 字。
同治十一年(1872),封号再加上“嘉佑”二字,封号已达 66 字。广大妈祖信众在颂扬妈祖的功绩时,常将封号末尾“之神”二字隐去,还沿用 64 字封号,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福佑群生诚感咸孚显神赞顺垂慈笃祜安澜利运泽覃海宇恬波宣惠导流衍庆靖洋锡祉恩周德溥卫漕保泰振武绥疆嘉佑天后”。这 64 字封号高度概括并颂扬了妈祖的丰功峻德,见证了妈祖护国庇民的历史功绩。妈祖文化研究院的黄志霖结合有关史料,对褒封妈祖的 64 字封号逐一诠释解读,深究其内涵,说明其原由,理清其始末。现逐期刊登。
“护国庇民”
“护国庇民”四字颂扬了妈祖保护国家、庇佑黎民的功绩,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内容,集中反映了千百年来百姓祈求妈祖庇佑中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朴实心愿。
最早褒封妈祖“护国”封号的是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以妈祖庇佑漕运,封“护国明着天妃”。 (见《敕封天后志》) “庇民”封号,最早是在元成宗大德三年(1299),封“护国辅圣庇民显佑明着天妃”。 (见 《天妃显圣录·历朝褒封致祭昭诰》 载:成宗大德三年,加封“辅圣庇民”诏:制曰:利涉洪波,显造化难名之德;尊崇懿号,传神明不朽之荣。申赐宠章,亶为殊典。另据《元史·成宗纪》 载:“大德三年二月癸丑,诏封泉州海神曰护国庇民明着天妃。”) 到明成祖永乐七年 (1409),又以妈祖庇佑郑和前往西洋的船队 (见 《天妃显圣录·历朝褒封致祭昭诰》),封妈祖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形成“护国庇民”封号,从此,许多帝王一直沿袭使用。至今,人们在提及妈祖的功绩之时,最为概括的依旧是“护国庇民”这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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