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屠夫是什么,灵异事件揭秘:究竟谁才是雨夜屠夫

运势阁 阅读:3 2023-11-11 15:46:06 评论:0

  在我们生活中,会发生许多的事情,这叫自然现象,但有些事找不到答案,也给不出合理的解释时,就不是自然现象的,通常会被人们说成是灵异事件。下面小编要说的是有答案的事件!

搴

  雨夜屠夫
  雨夜屠夫是1982年发生在香港的人体肢体案件。犯人是林过云原名林国裕。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经过二十日的审讯。4月8日,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绞刑。至1984年8月,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林过云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案件回放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个女性人头及一双女子手臂。随后证实是属于22岁的夜总会大班,陈凤兰所有。一宗极度凶残的人体肢解案开始曝光。
  1982年8月18日,湾仔一间照相馆职员代客冲照片时,发现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于是暗中报警。警方看过后认为确有可疑,遂暗中监视及跟踪,拘捕了前来取相的男子,27岁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
  警方在林过云家搜出四十套录影。其中有三套拍摄的是林过云对女性死者进行尸奸,及肢解尸体的情况;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标本及女死者裸体特写照片;还有杀人工具及摄影机。其后林过云又带警方人员到铜锣湾大坑山坡草丛中,挖出两具女性尸体。之后香港有关于此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羔羊医生》等。

  审讯
  审讯过程中,林过云交待,自己原名林国裕。童年不幸,与家人关系冷漠,自认为人生比较坎坷。他在犯案前是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先后杀害四名夜归女性。他将受害人的尸体带回家中强奸,然后肢解受害人作标本,为人体残肢拍照,再将性器官放入雪柜中保存。更变态的是,林过云把全部过程都拍成了小电影,以便于日后欣赏。由于林过云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所以亦被叫做“雨夜屠夫”。
  林过云在供词中表示,他想让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说:“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记录下来,这个是我的习惯!”林过云自称,肢解女尸及奸尸是因为他对解剖学有浓厚兴趣,以及有极强的好奇心。
  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经过二十日的审讯。4月8日,由七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一致通过,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绞刑。当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林过云镇定如常,没有显露半点惊讶的神色。但由于自1966年11月16日后,香港再没有执行过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林过云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死者介绍
  第一名死者陈凤兰,任职舞女。案发当日,陈凤兰于凌晨4时收工后与朋友饮酒,酒后在尖沙咀地区搭乘被告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载陈凤兰到观塘等地兜风,后又返回家中取电线,在车上将陈凤兰勒死,并将尸体带回家中奸尸。第二天,林过云从陈凤兰的钱包里取出五百块钱,到街上买了个电锯,然后将陈凤兰肢解成七块,再用报纸包好放入胶袋内,于该晚上班时将肢体弃于城门河中。
  第二名受害者陈云洁,任职收银员,31岁。于5月29日凌晨5时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回家。林过云在途中停车,用手铐铐住陈云洁,再用电线勒死。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云,任职清洁工,29岁。于6月17日凌晨4时下班,不久遇害。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学生,17岁。她于7月2日在尖沙咀参加谢师宴,晚上11时在酒店门外等候出租车时,上了林过云所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说,梁惠心是与他相处最久的死者。他杀死对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铐,与她在出租车内交谈了很久,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等等。但是,最后林过云还是选择用电线勒死她,然后将她的尸体带回去奸尸,再进行肢解!

  杀人动机
  林过云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杀人时的心态说,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因其是妓女,林过云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后杀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为自己上了瘾。但杀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厌倦。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个17岁的女学生,林过云表示自己也不明为什么要杀她。当被问及梁惠心的时候,他曾经数度落泪!
  由于这个案件影响巨大,所以被很多影视剧提到。林过云对于自己杀死的那名妓女,一直振振有词地说是“她该死”。但所谓的“该死”,不过是个借口。妓女是一种毫无尊严的职业,而且这种职业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并不是因为有人喜欢做,而是因为有人喜欢捧场。许多变态色魔下手的对象都是妓女,然后在法庭上以扞卫道德自居,其实是无耻至极。倒不如说是因为妓女特殊的工作性质,所以容易成为被猎杀的对象。

  总结:看完之后什么感觉呢,是不是不敢在下雨的晚上一个人出门了?

声明

本文来自网络或者会员投稿,只为了传播更多内容,不对真实性承担任何责任,如内容有侵权,请联系本站,请来信告知,我们第一时间删除!

发表评论
搜索
排行榜